March 28, 2017

错过...的时机

放弃。。应该还是不应该?选择因人而异。


比如说,一个小男子苦追了小女孩一段日子,也曾给了对方三次机会,足足三次机会,最后还是没有达成协议.小男孩叮咛着自己,事不过三,不会再让自己受尽委屈。经过无数的伤痛之后,小男孩还是心灰意冷的放弃这段感情纵使小女孩最后还是答应了。爱情需要即时,下一秒都变成历史了。当你错过了优惠期限,自然而然你手上的优惠券也不能兑现,都已经过期了。过期的优惠券也没有了它特订的意义,也不如一张废纸。不如说爱情是在有效日期之内享有,过期以后就是后过自负了。这小男孩的决定并没有错,错在于时间的交差和天意弄人。机会是给了有心人,可是结果往往就不是happy ending。

曰:当爱情和你敲门时,你没能及时迎接,幸福就与你插肩而过。😂